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信息化系统审批对接升级 | ||
品目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徐州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徐州市镜泊西路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化系统审批对接升级
首次公告日期:****年9月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原招标公告修改的内容:
1.原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并于****年9月**日**:**(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修改为“……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原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 **:**(北京时间)”修改为“****-**-** **:**(北京时间)”。
3.原招标公告“*、其他补充事宜”中“(*)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中 “****年9月**日9:**”修改为“****年**月**日9:**”。
(*)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4年**月**日**:**;
2.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修改为:***4年**月**日**:**;
3.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4年**月**日**:**;
4.原招标文件第*章《评标标准》中“技术部分(**分)”中“信息化系统审批对接升级建设方案(**分)”中“规划许可*书*证业务与部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对接联调方案(9分)”对应的“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修改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提供科学合理、功能描述清晰的规划许可*书*证业务与部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对接联调方案,包括:①改造或新建业务流程;②新建“*书*证”数据推送平台;③开发系统接口3项内容,每提供*项内容满足要求的得3分;每项内容部分满足的得1分;未提供或该项内容不能满足相关具体要求的,该项得0分。本方案最高9分,最低得0分。
(*)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询问和质疑
1.根据*********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镜泊西路7号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徐州市镜泊西路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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