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部新增便携式*坐标测量机、便携式*坐标项目国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项目受*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产品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规格、交货期见下表。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质保部新增便携式*坐标测量机、便携式*坐标
项目实施地点:吉林省、山东省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质保部新增便携式*坐标测量机、便携式*坐标 | 3 | 新增便携式*坐标测量机、主要用于检测车身覆盖件、支架类*件、管类*件、附件类*件、模具、检具等复杂部件的几何尺寸、形位公差、曲线曲面的测量。非接触式异形曲面全尺寸比对测量。输出**测量数据、测点数据和检测报告。 | 交货期:(1)质保部新增便携式*坐标测量机:合同签订后1.5个月***青岛机场或合同签订后2个月***用户现场,到货后1个月内完成安调;(2)便携式*坐标:合同签订后1.5个月***长春机场或合同签订后2个月***用户现场,到货后1个月内完成安调。 |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投标人提供所投标设备的制造商的*******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认证证书复印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接过3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如业绩未要求合同金额,则不对合同金额进行评审); 3)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 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含税1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1个,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含税100万元人民币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5) 类似业绩是指便携式(或关节臂)三坐标测量机. 6)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附投标人本身签署的与本次投标代理产品品牌一致的相关业绩,或附投标人本次投标代理产品的制造商(或境外制造商关联的国内公司,关联指与所投设备制造商属于同一公司或同一企业集团)签署的相关业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 **时**分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 **时**分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登*中国*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国际招标机电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其他说明:本项目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凡首次在中国*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参加机电产品国际电子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登*“中国*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国际机电”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至国内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电脑须安装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登陆长春机电国际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国*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国际电子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中国*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国际电子开标大厅
6、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评标结果将在必联网和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号
招标项目经理:**;李长德
邮箱:**********@***.***.**;*********@***.***.**
联系方式:***********;***********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汽车厂支行
账号(美元):**** **** ****
银行代码*****:***********
人民币在线支付:请登录*汽国际招标平台(****://*******.***.***.**)后在线支付。如美元支付,请支付到以上美元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
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
9、其他补充说明
是否组织踏勘现场:否
是否接受代理商:接受
代理商要求:代理商投标人应提供如下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13.3已作以下要求): A.资格声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IV-11-1) B.制造商资格声明(见第四章格式IV-11-2),由生产投标产品的直接制造商填写并签字或盖章。 C.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见第四章格式IV-11-4),由生产投标产品的制造商直接向投标人提供的授权函;或该制造商向投标人间接授权时,提供由制造商至投标人之间逐级、完整的授权证明材料。 D.代理商资格声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IV-11-3) E.证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IV-11-5-1)、 F.银行资信证明(见招标文件第一章1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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