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人民医院就微信公众号和支付宝小程序国标医保移动支付功能接口开发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可行性论证,现将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采购人:惠州市第*人民医院
*、采购项目名称:微信公众号和支付宝小程序国标医保移动支付功能接口开发服务
*、采购预算金额:******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1
微信公众号和支付宝小程序国标医保移动支付功能接口开发服务
项
******
*、拟定供应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主要服务内容有:
1. 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授权。
2. 微信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医保患者直接在公众号线上报销。
3. 支付宝电子凭证:实现医保患者直接在支付宝小程序线上报销。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单*来源采购方式具有延续性、不可替代的。
*、专家论证结果:
1、根据该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规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政府采购单*来源方式管理办法》第*条第*项等规定,此项目符合单*来源采购方式。
该厂家拥有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后台管理系统、医院支付宝小程序后台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接口开发服务需要更改系统源代码,除该厂家外确无第*方可提供此开发服务,拟同意以单*来源进行项目采购。
*、专家论证成员名单:李才明、罗淙元、吴培钿。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新南路**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 系 电 话:****-*******
对以上论证结果若有异议的,可以在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信息部提出质疑,请反映意见的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逾期将不再受理。
惠州市第*人民医院
***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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