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合山市北泗镇第*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年试点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山市人民中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来宾市盛源路***号来宾市润林国际商务写字楼2栋 ***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山市北泗镇第*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年试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 |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缴纳方式。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元整(¥****.**),需足额缴纳。 账户名称:************来宾分公司 账号:******************* 开户行:广西来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相关要求: 1. 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缴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资格审查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 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缴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资格审查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磋商保证金,其缴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备注: 1.磋商保证金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缴纳方式缴纳的,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2 | 第*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 | 9.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删除该条款 |
3 | 第*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 ****年7月5日**时**分(北京时间) | ****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更正内容采购文件及公告涉及之处,均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山市人民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来宾市盛源路***号来宾市润林国际商务写字楼2栋 ***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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