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岳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数字化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岳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顺城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柠都大道广场路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岳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数字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按采购人要求修改采购需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5.3.3.符合性审查中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的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有修改,详见采购文件。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实施方案”的具体描述有修改,详见采购文件。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履约能力”中的(2.1、2.2、2.3投标时提供相应证书的内外相关页面复印件,同时出具由当地税务局提供的由投标人为该员工在****年任意两个月缴纳社保的缴纳证明文件扫描件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可累计得分)有修改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监督管理部门:
安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名称:*************
地址:*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顺城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柠都大道广场路4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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