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伊滨企采磋商(****)****号
2、采购项目名称:武屯苗圃项目*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06月**日
6、评审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伊滨企采磋商(****)****号 | 武屯苗圃项目*期 | 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证书信息 | |
1 | 武屯苗圃项目*期 |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王宪华 | 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工程师********************* |
*、评审专家名单
史红武(组长)、赵霞、麻源鹏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项目代理费计价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00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成交通知书加盖有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并附*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维码验证相关信息。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7楼***室
联系人:*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
联系方式:****-********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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