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聘请(****)粤****民初****号民事诉讼专项法律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粤****民初****号民事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共有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该项目: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报价**,8**元;广东磐信律师事务所报价**,***元;*********报价**,8**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提供完整服务资质证明,并以**,8**元的服务**承接此项目。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工作地点:光明区光明街道城建办土地整备部 (*)服务内容: 1.准备诉讼服务方案; 2.深入研究案件并起草本案的行政答辩状,提出证据材料清单初稿交街道审核确认; 3.汇报本案的代理思路,参与街道组织的行政诉讼案庭前讨论、演练会议; 4.根据讨论、演练会议的结果,调整应诉策略,最终形成行政答辩状及证据材料清单; 5.联系法院,提交行政答辩状及证据材料清单,并与法院保持沟通,做好案件开庭前的准备; 6.按照法院要求参加庭审,并根据庭审情况适时调整应诉策略及辩论内容; 7.做好案件跟踪,配合街道接收判决并提醒街道相应的诉讼期限; 8.完成案件结案工作。 (*)服务期限:至案件结案为止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区光明街道城建办土地整备部
地址: 光明区光明街道市政综合楼*楼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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