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丁塘中学餐厅建设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丁塘中学餐厅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教育局,建设资金除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同心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食堂*栋,地上*层,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8.**,共设置*处疏散楼梯。拆除现状废旧食堂****?;场地混凝土硬化***.***?、绿化**.***?;配套室外供电外网、室外供水消防外网、室外雨水排水外网、室外暖通外网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同心县丁塘镇中学院内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外地进宁企业须具备*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年06月**日8时**分至***4年06月14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4年06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心县教育局
地址:同心县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城区开发区气象局大院7#楼1-***室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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