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肉蔬调味品类、粮油类、奶制品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分散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5月**日
*.定标/成交日期:****年5月**日
*.中标/成交结果:
标项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平均折扣(%) |
* | 平阳县鳌江镇孙家洋村(鞋业园区D区**幢) | ** |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西经*路5号第1至4层西首 | ** | ||
温州乐农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雄中路***号 | ** | |
温州*季青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景德路***号 | ** |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古岸头村、玕西村(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内) | ** | ||
* | 温州市大红花米业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底岭下村(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院内 | ** |
* | 浙江*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鸣工业园 | ** |
*.评审专家名单:
傅小明、林乐、徐晓章、刘泽满、包卫平、陈增国、张振锋;
组长:傅小明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质疑受理部门: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文成县大峃镇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号宏鼎大厦A栋****室、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14幢*单元****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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