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援建医疗设备项目(*包)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援建医疗设备项目(*包)
*、***号:****-****-*****
*、公示时限: 2024年05月09日 — 2024年05月11日
*、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1名: 重药*维(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柏杰(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名称:重药*维(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8,***,***.**元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吉祥里***号中国工艺大厦配楼*层***。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采购结果质疑,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日**:**)发出,需同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直接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
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版质疑函和可编辑****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以上质疑材料务必于公示期内同步由专人当面提交或邮件寄出,收件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号6号门。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将项目名称、***号、问题,编辑短信发送至该手机)
传真:***-********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号采购服务大厅
*、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可发送短信) 特别提醒:采购文件质疑以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现场)方式提交均可,提出质疑的时间以质疑期内最后*次提交时间为准。(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版质疑函和可编辑****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
*、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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