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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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案件讨论室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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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案件讨论室建设项目*** | *** | 工程类 | ******.******(元) |
公告内容
本招标项目宁县县城灾毁市政设施维修重建项目,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的委托,对“宁县县城灾毁市政设施维修重建项目监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各投标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内容、预算金额及评标办法
1.招标内容:
1.1项目内容:(1)滨河西路观景平台:维修护栏 ***,新建护栏 ***。(2)*龙公园龙珠岛:新建石护栏 ****,管理用房墙面防水涂料粉刷 **㎡,管理用房新安装防盗门 2 个,人工清淤泥 *****³。(3)滨河东路观景平台:维修石护栏 ***.***,新做石护栏 ****。(4)民族团结广场:人工清理拉运污泥 ****³。(5)其他水毁项目:拆除及新做防撞路沿石****、普通路沿石 ****、拆除同新做人行道渗水砖 ****.** ㎡、翻新渗水砖 ***.** ㎡、公园大理石铺装 *** ㎡、其它区域座椅护栏 *** 套。(6)沥青路面:庙咀西路 ***.** ㎡,沿河步道 ***.** ㎡,农贸路 ** ㎡,东滨河路 *** ㎡,西滨河路 *** ㎡。(7)和谐广场大理石铺装
31 ㎡.(8)文体广场舞台:贴文化砖 **.** ㎡,混凝土地坪 *** ㎡。(9)*龙路游园文化砖拆除同新做 **.***²。(**)县城广场及东、西滨河路拆除同新做人行道大理石铺装 **** ㎡。(**)维修庭院灯**盏,水底投光灯(黄色光Ф******、***、***)** 盏,*** 灯带(洗墙灯 *******)蓝光****,黄光****; *彩投光灯(Ф**、****)** 盏,*** 投光灯(暖光 *******、****、***)** 盏,*** 投光灯(白光 ***********、****、30W)94
盏,*** 投光灯(黄光 Φ******、***、***)** 盏,*** 环形变电器(****、220-24V)3
个,配电箱(******* *个、***** *个、时控器*个)1个,配电箱(时控器两个、交流接触器
50A2个)1 个,铜芯电缆(***.5)***米,铜芯电缆(****)****,穿线管****
1.2监理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宁县县城灾毁市政设施维修重建项目全部工程
1.3建设地点:宁县县城
2.预算金额: **.***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3.计划工期: **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月**日。
4.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投标人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所有参与企业请于****年3月**日8时**分至****年3月**日**时**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4、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年**月**日**:**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新宁路9号
联系人:***
电 话: ***********
代理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9号*楼
联系人:***
电话:***********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白银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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